第四节教学组织形式
一、教学组织形式的概念
教学组织形式是指为完成特定的教学任务,教师和学生按照一定的要求组合起来进行活动的结构。教学组织形式主要是研究教师如何把学生组织起来进行教学活动、如何分配教学时间、如何利用教学空间等问题。在教学活动中,教学任务的完成、教学过程的实施、教学方法的运用、课程的开设等,都必须凭借和运用一定的组织形式来落实。
二、教学组织形式的历史发展
教学组织形式是在人类教学实践的长期发展过程中逐步演变的,它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依据社会对人才培养的要求,以及教学内容、教学手段等条件的变化而不断发展。
(一)古代学校的教学组织形式
古代社会,由于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教育被统治阶级所垄断,受教育的人数不多,因此学校教育普遍采用个别教授形式,由一个教师对一两个或几个学生进行教学,不定修业年限和教学时间,不分年级、学科,年龄和文化程度参差不齐。例如我国商、周至隋唐时期的各级官学和私学,古希腊罗马时代的各类学校以及西欧中世纪的教会学校和宫廷学校等,均采用这种耳提面命、手把手、一对一的教学形式。这种个别教授因难于系统化、集中化,因而速度慢、效率低,只能适应当时学生人数不多且教学内容比较简单的情况,带有“师徒相授”的性质。
(二)近现代学校的教学组织形式
1.班级授课制
随着欧洲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兴起和近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原有的个别教学组织形式已不能满足社会的要求,新兴的资产阶级为发展社会生产力、提高劳动者素质,开始充实教学内容,扩大教育对象和教育规模,于是在16世纪的欧洲学校里开始出现了编班上课的新尝试。17世纪,捷克著名教育家夸美纽斯在总结当时教育经验的基础上,在其《大教学论》等著作中首先对班级授课这种新的教学组织形式进行了研究,确定了班级授课制的基本轮廓;后来,德国教育家赫尔巴特提出了教学过程的形式阶段理论(即明了、联想、系统、方法),使班级授课制得以进一步完善而基本定型;最后,以苏联教育家凯洛夫为代表,提出了课的类型和结构的理论,使班级授课这种组织形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我国采用班级授课始于清代同治元年(1862年)北京开办的京师同文馆。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和资本主义民主化运动的兴起,班级授课制的局限性和弊端日渐突出,于是人们不断批评、抨击班级授课制压抑了学生的个性培养,阻碍了学生的整体发展,改革传统的班级授课制的呼声日益高涨,并出现了种种探索和尝试。这些改革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1)坚持以班级授课制为基本组织形式,以新的组织形式弥补班级授课制的不足,实现以班级教学为基础的教学组织形式的多样化,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其特点的教学活动形式和学习环境;
(2)主张彻底打破班级、年级界限,寻求全新的教学组织形式;
(3)探索一种既不失集体影响,又有个人独立探索的教学组织形式,以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率。
2.贝尔一兰卡斯特制
贝尔一兰卡斯特制又称为“导生制”,产生于18世纪末19世纪初工场手工业向大机器工业过渡的时期,其创始人是英国一位名叫贝尔的牧师和一位名叫兰卡斯特的教师。贝尔一兰卡斯特制的具体做法是:教师以教年龄大的学生为主,而后由他们中的佼佼者——“导生”去教年幼的或学习差的学生。
贝尔一兰卡斯特制仍然以班级为基础,但教师并不是直接面向全班学生,而只是面向一部分学生——“导生”。这种教学组织形式与当时英国教育的双轨制相适应。由于广大劳动者的子女只能在设备简陋、师资缺乏的初等学校学习,由于师资缺乏和对教学水平要求不高,只能采用这种“转授式”的教学组织形式。事实证明,采用这种教学组织形式进行教学的学校,教学质量一般很低,很难满足大工业生产对学校教育质量的要求。
3.道尔顿制
1920年,美国的帕克赫斯特在马萨诸塞州的道尔顿中学创建了一种新的教学组织形式,人们称之为道尔顿制。按照道尔顿制的准则,教师不再上课向学生系统地讲授教材,而只为学生分别指定自学参考书、布置作业,由学生自学并独立完成作业,有疑难时才请教师辅导。学习任务按月布置,完成之后再接受新的学习任务。当学生完成一定阶段的学习任务后,向教师汇报学习情况和接受考查。由于每个学生的能力和志趣不同,他们各自的学习任务和内容当然也就不同,甚至彼此不相干。
道尔顿制最显著的特点在于重视学生的自学和独立作业,在良好的条件下,有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培养他们的学习能力和创造才能。因此,这种教学组织形式曾经得到杜威的肯定和赞赏,并一度在美国流行,并于20世纪20年代初传人我国。但实践证明,否定教师的主导作用,脱离教师指导和组织的教学组织形式不利于教学效果的提高。随着进步主义教育的衰落,道尔顿制也就逐步销声匿迹了。道尔顿制虽然存在的时间不长,但它注重学生自学和独立作业的意向,对后来的一些教学组织形式和教学改革却有很大影响。
4.文纳特卡制
文纳特卡制是由美国人华虚朋于l919年在芝加哥市郊的文纳特卡镇公立中学实行的一种教学组织形式。在文纳特卡制中,课程被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按照学科进行,由学生个人自学读、写、算、历史、地理等方面的知识、技能;另一部分通过音乐、艺术、运动、集会以及开办商店、组织自治会等形式来培养和发展学生的“社会意识”。前者通过个别教学进行,后者通过团体活动进行。
这种教学组织形式的特点是:第一,有具体的学习目标和内容,对每个单元都有非常细致的规定和小步子的自学教材。第二,应用各种诊断法测验检查学生每个单元的学习情况。在这种测验之前,先进行练习测验,由学生自行练习、自行改错,直到做对为止。第三,通过自学及诊断测验后,方可学习下一单元的教学内容。第四,教师经常深入到学生中间,因人、因时、因事进行个别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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