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和广东省教育厅的工作安排,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19年5月18日-19日进行,现将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潮州考区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工作的安排
(一)面试对象
1、具有潮州市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潮州市 (即申请人的人事档案已挂靠在潮州市人才交流中心或在潮州市工作且与聘用单位签订聘期在一年及以上的聘用合同并能同时提供潮州市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最近6个月及以上由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的考生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各科笔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2年内,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2、潮州市区域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各科笔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2年内,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我省从2019年上半年开始受理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可选择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地为报考考区。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面试,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潮州市区域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的教师资格。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面试内容及科目
1.面试内容
面试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考生可登陆“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查阅各科目考试大纲。
2.面试科目
(1)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等11个科目。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等18个科目。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等17等科目。
(5)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面试科目与高级中学教师面试科目相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师资格面试按《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粤教继函〔2016〕37号)规定进行。
(四)报考流程
1.网上报名:
考生应于2019年4月16日至19日期间,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准确填写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和面试考区等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考。
2.考生报名时必须是潮州市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潮州市,在潮州区域的普通高校在读生(含港澳台考生)选择潮州考区为报考考区。
3.报考日语、俄语考生全省集中在广州市南沙区考试,考生(含港澳台考生)报名时须选“广州(南沙)考区”为报考考区。
(五)现场审核
1.审核时间安排
潮州市高级中学审核全市(包括韩山师范学院、含港澳台考生)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面试资格的考生,审核时间:2019年4月22至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潮安区教育局审核潮安区、枫溪区辖区范围内(含港澳台考生)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面试资格的考生,时间:2019年4月22至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饶平县教育局审核饶平县辖区范围内(含港澳台考生)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面试资格的考生,时间:2019年4月22至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湘桥区南春中学审核湘桥区辖区范围内(包括凤泉湖高新区、韩山师范学院、韩山师范学院师范分院、港澳台考生)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面试资格的考生,时间:2019年4月22至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考日语、俄语的考生须于2019年4月24日前在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地(在校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完成现场审核。
2.现场审核地点
考区名称 |
现场审核点名称 |
现场审核点地址 |
联系电话 |
潮州市 |
潮州市高级中学 |
潮州市潮州大道中段 |
0768-2856339、2805016 |
潮州市潮安区教育局二楼人事股 |
潮州市潮安区党政大楼西侧 |
0768-5811582 |
|
潮州市饶平县教育局 |
潮州市饶平县黄冈镇广场西2号 |
0768-7501041 |
|
潮州市湘桥区南春中学 |
潮州市湘桥区南春路444号 |
0768-2259400 |
3.面试资格审核须提交资料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潮州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
(1)以户籍报考的考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
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③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人事(劳动)关系在潮州市的考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
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③潮州市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或人事代理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或在潮州市工作且与聘用单位签订聘期在一年及以上的聘用合同并能同时提供潮州市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最近6个月及以上由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3)在潮州市就读的考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
②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需有学校名称及注册信息)和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具体样式见附件1。
(4)港澳台的考生:
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现场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经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4.网上缴费
考生通过现场审核后,须于2019年4月26日前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现场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逾期不再补缴。
面试收费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9号)的规定缴纳费用,面试费按每考生280元/人·次的标准收取(包含上缴教育部考试中心考务费)。面试费一旦缴纳,无法退费,请考生注意。
5.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9年5月13日至17日。
6.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9年5月18日至19日,考生所在考点和场次由报名系统随机生成,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场次和时间到达考点参加面试。
附件:广东省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doc
潮州市教育局
2019年4月9日
本文标签:广东教师资格考试 潮州 潮州考区2019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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