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应聘禅城区公办学校临聘教师的人员,须参加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任职资格认定。为做好2018年临聘教师任职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任职资格认定方法
(一)直接认定
1.人员条件
(1)2008年备案且2018年上半年仍在禅城区公办中小学任教的原代课教师。
(2)截止2018年9月1日前,男未满63岁,女未满58周岁,曾获得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的退休教师。
2.认定程序
(1)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人员于2018年7月25日—7月27日在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教育局网页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学段及学科。
网上报名系统于2018年7月27日(星期五)17:00关闭。
(2)现场资格审查(7月30日)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绿景小学
时间:2018年7月30日,上午9:00—11:30。
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网上打印的《禅城区公办学校临聘教师任职资格认定报名表》(一式1份);
②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登记入库
经审核符合直接认定的人员,信息登记进入我区公办学校临聘教师管理库。个人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任职资格证书。自2018年9月起,禅城区各公办中小学聘任临聘教师将从该库中选聘。
(二)考试认定
1.人员条件
除上述两类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和犯罪记录;
(4)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其中小学必须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初中必须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高中必须具备高中教师资格;
(5)受聘到中学任教的,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受聘到小学任教的,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
(7)35岁以下,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截止2018年9月1日)。
本文标签:广东教师资格考试 佛山 2018广东佛山市禅城区公办学校临聘教师任职资格认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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