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佛山南海区教育局获悉,《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等五部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公布。根据《方案》,南海区将集中整治校外培训机构,重点打击校外培训机构证照不全、违规收费、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与中小学校合作办学等违规行为。
《方案》提出,将重点整治培训机构场所安全隐患行为;整治无证无照和有照无证办学行为;整治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教育部门教研机构合作办学行为。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与中小学校联合办学或租用中小学校舍办学,不得与中小学校联合举办选拔性考试,不得把培训学生的考试成绩及综合测评结果等信息提供给中小学校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教育部门教研机构不得协助校外培训机构举办比赛,并开展赛前培训、赛后辅导;不得在试题命题、质量检测命题中,配合校外培训机构,出超常、超纲的题目;不得指引学校参加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比赛。任何学校不得为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的各项活动或赛事提供场地设施、宣传渠道、考前培训等服务与保障。
同时,还将整治聘用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任职行为,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聘请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兼职任教、从事或变相从事介绍生源等工作;整治违规招生宣传行为,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发布虚假招生广告或借用“名校”、“名师”等概念进行招生宣传;整治培训内容违规行为,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纠正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整治违规收费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将收费项目、标准和方式向社会、学生及家长进行公示,未经公示不得收费,不得超出公示的项目和标准收费。
按照《方案》提出的工作计划,根据前期的排查摸底情况,即日起到11月底前开展集中整治。教育、公安、民政、人社、工商等职能部门按照审批权限和监管职责对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含无证无照培训机构)逐一开展全面清查和治理,责令存在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限期整改,有违法所得的,依法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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