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广东省教育研究院,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小学: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16〕5号)、《关于做好2019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9〕122号),以及《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粤人发〔2002〕236号)等文件要求,现对2019年经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人员进行公示。
请各单位登录省教育厅网站(www.gdedu.gov.cn)下载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1),按照公示文稿样式(见附件2)的格式在各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并反馈到申报人所在单位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我厅网站公示时间为12月2日至12月10日。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负责,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公示期间对群众的各类有效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均应按照《信访条例》要求受理并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公示结束后,由单位人事(职改)或纪检(监察)部门在《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附件3)上如实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没有投诉情况的可按地区或学校汇总填报公示情况表,有投诉情况的须按个人单独填报公示情况表)于2019年12月15日前以地市(或省直属)为单位报送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
联系人:邱旭英,江远彬;联系电话:020—37629059、37627294。
广东省教育厅
2019年11月29日
附件1:2019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pdf
附件2:公示文稿(样式).doc
附件3: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doc
本文标签:广东教师资格考试 广州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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