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25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工作的通知》(粤继教函〔2016〕36号)和《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中小学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穗教函〔2017〕678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校(园)长队伍建设,落实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大力开展提高培训和高端研修。为推动我市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
任职资格培训工作和提高培训工作的有效管理与实施,统筹和规划我市中小学校(园)长队伍建设,现就做好2018年中小学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工作总结和2019年中小学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及提高培训工作计划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计划,做好中小学校(园)长培训情况的统
计工作
请各区教育局和培训机构撰写好2018年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工作总结(包括:基本情况、特色亮点、存在问题等)及2019年培训计划。同时,各区教育局要认真统计好本区域内中小学校长及幼儿园园长人数及各级各类培训的参训情况,填写好《广州市在职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和《广州市在职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2014年—2018年参加校长提高培训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于2018年12月20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我中心,纸质材料需加盖区教育局公章,电子材料发送至以下邮箱:jjb@gzedupg.com。
二、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培训相关工作要求
(一)根据《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教育部令第8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3〕11号)规定要求,新任校长须参加累计不少于300学时的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校长任职资格培训证书;在职校长每五年必须接受国家规定时数的提高培训,培训时间每五年累计不少于240学时。
各区教育局要根据分级管理的要求,做好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整体规划和开展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校(园)长队伍专业化水平;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别、不同岗位校(园)长的需求,有计划地对本区已取得任职资格培训证书的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开展校(园)长提高培训和专题培训;组织并推荐已取得任职资格培训证书和提高培训证书的优秀中小学校(园)长参加省、市校(园)长高端培训和专题培训,提升校(园)长的办学水平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培养一批教育家型校(园)长,提升校(园)长的战略思维能力、教育创新能力和引领本单位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二)市区两级培训机构要结合校(园)长专业标准要求,以校(园)长核心专业能力提升为目标,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促进校(园)长专业发展为主线,以提升培训质量为核心,以创新培训机制为动力,不断提高与完善学员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和调适外部环境等方面的能力。
本文标签:广东教师资格考试 广州 广州市关于做好2018年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和提高培训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计划的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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