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教师资格认定上报材料目录表
(贴在个人申报材料档案袋上面)
姓名: 单位(住址): 手机号码:
申请认定资格: 申请类别:
序号 | 材 料 名 称 | 备 注 |
1 |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本人在网上报名填写并打印) | 原件2份 |
2 |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 原件2份 |
3 | 学历证书(毕业证) | 原件1份和复印件2份 |
4 | 身份证 | 原件1份和复印件2份 |
5 | 户口簿或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 原件1份和复印件2份 |
6 |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 原件1份和复印件2份 |
7 | 近期蓝底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1张(与贴在申请表及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且与上传的照片一致。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或铅笔写上姓名) | 2张 |
8 | 户非在编人员,应提供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定证明(在编正式教师只需出具所在学校“在编身份证明”,并写明任教年级与学科) | 原件1份和复印件2份 |
9 | 非师范教育类毕业或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提供相应层次《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 | 原件1份和复印件2份 |
10 |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应提供教育教学能力测评表 | 原件5份 |
11 |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应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 原件1份和复印件2份 |
12 | 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 原件1份 |
注:
1、 申请类别分:在职师范类、在职非师范类、社会人员师范类、社会人员非师范类。
2、上述材料3、4、5、6、8、9、11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留存复印件,原件退回申请人;。1、2、10、12和5、8所要提供的证明须提供原件。所有复印件及提供的证明材料均用A4纸。
3、所有复印件必须由验证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4、申报材料须按目录表顺序装入个人申报材料档案袋。
5、材料全部准备好后,交户口所在的各县(区)教育局。
6、受理材料日期: 年 月 日
本文标签:广东教师资格考试 惠州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教师资格认定上报材料目录表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jszgz.gd.cn/)
《广东教师资格证网》免责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