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韶关市浈江区教育教学类“青年人才”教师招聘24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中共韶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实施〈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教学类“青年人才”24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一定实践经验,较好的学业背景和专业基础,取得国际公认的或经认定的国际知名学府和国家、省属重点大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取得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函。年龄要求为18至35周岁(即1986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45周岁(即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其中:
(一)国内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二)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及国(境)外就读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三)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二、招聘岗位
岗位和其他要求详见《浈江区2022年青年人才(教育教学类)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违约的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列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对符合《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规定的相应条件人员,经韶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后,给予相应的优惠待遇:
1.取得高级职称的人才或博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30万元。
2.取得中级职称的人才或硕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15万元。
3.符合有关规定的可申领“丹霞英才卡”,享受户籍办理、安居保障、子女入学(园)、社会保险、医疗、景区、公共交通、公积金、金融等方面的便捷服务。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8月13日至8月23日17:00止。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考生通过查询我区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上发布的公开招聘教师公告(https://www.qgsydw.com),根据公告上的链接及提示,完成网上注册、报名、上传资料、打印准考证等流程,并准确真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报名系统将自动实时对考生所提交的报名资料与岗位资格条件的关联性进行网络初审。
报名材料按“浈江区青年人才+职位代码+应聘人员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编辑好文档主题(如编辑邮件主题:浈江区青年人才+220101+张三+华南师范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在系统上传。
对报名过程中有疑问的考生,请致电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751-8917293,对报名系统操作有疑问的请致电:4008389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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