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认定阶段对考生来说是非常重要的阶段,绝对不要有任何的失误,为了帮助到大家,下面编者和大家说说西安教师资格证2014年认定通知。
关于做好陕西省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根据《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4年全省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下同)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户籍条件。申请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原则上应为陕西户籍(以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为主)或在陕就业人员(与陕西省内企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并经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属地人事部门签章),具体以各市规定为准。 报名范围。本次报名只受理已取得相应学历的社会人员和驻陕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非师范类)。全日制教育硕士教师资格认定政策与全日制本、专科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认定政策一致。高校或其他机构在读研究生,应持本、专科学历以社会人员身份报名。
二、考试项目
(一)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 包括《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4门课程,考试指导用书见附件2。
(二)教师专业技能考试。
三、考试报名
1.报名及资格初审。 2月25日至3月10日,各市(区)在指定地点集中受理辖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与资格初审,主要审查申请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和学历证书原件,并留存复印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以学校为单位集中报名,报名具体事宜由各市(区)教育局统一安排。韩城市考生报名与考试工作仍由渭南市教育局负责受理。
2.培训与考试。 3月上旬至4月18日,各市(区)教育局安排组织培训,培训要充分考虑报考人员实际,尽量安排在周末和假期进行。
3.全省考试时间为2014年4月20日(星期日)。
4.成绩公布。5月中旬起。
(一)教师专业技能考试。 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合格人员,经体检、思想品德鉴定、普通话测试合格后,方可参加教师专业技能考试,其申请任教学科应与本人提交学历证件的专业保持相同或相近。教师专业技能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流程由各市(区)教育局自行确定,并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四、考试费用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25元/科,教师专业技能考试12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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