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及《清远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市今年下半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英德市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英德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以上人员满足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其他人员申请教师资格,需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面试科目一致。
二、认定条件
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英德市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三、认定时间
2019年下半年认定时间为10月9日至10月18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网上申报(10月9日至15日)
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证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注册,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信息。
(二)受理认定(10月16日至18日)
现场受理确认时间为2019年10月16日至10月18日,现场受理确认地点在英德市行政中心综合楼八楼教育局人事股827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四、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在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一)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内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二)学历证明
1.学历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2. 学历信息不能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3.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三) 普通话证书
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按照广东省语委办的要求,用外省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供发证单位所在省份的学习证明(学生证、毕业证)或工作经历证明(证明上要附有单位详细地址、联系人姓名、办公固话号码等),不能提供者需在户口(或工作、学习)所在地重新报名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
(四)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到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后领取体检表到英德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结果由教育局统一取回)。
(五)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2. 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1、2),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各地级以上市在现场审核工作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统一将函件寄到省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3号1506室),待函件办理完毕后,寄回给各认定机构,由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
(六)近期(近6个月内)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2张(与申请表上的照片同底)。
(七)《个人承诺书》原件。
(八)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通知》(教资字〔2019〕5号)规定,在认定审核通过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认定机构生成和下载,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加盖认定机构公章后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五、其它
(一)体检医院设在英德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申请人要在10月16日至19日自行携带体检表到体检医院体检(体检表由教育局提供,申请人到英德市教育局人事股现场确认完成后领取体检表,填写好体检表并贴好相片后由教育局人事股盖章)。
(二)英德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联系人:邓老师,联系电话:2222727,电子邮箱:yd2222727@163.com。
(三)本通知可在英德市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中查找。
(四)请留意英德市人民政府网关于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及时领取教师资格证(本机构提供邮寄服务,申请人可以在报名时选择,邮费到付)。
附件:1. 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
2. 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
英德市教育局
2019年9月19日
本文标签:广东教师资格考试 清远 英德市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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