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师招考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1广东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外出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供大家参考。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有关问题的实施细则》(汕人社〔2019〕143号)等有关规定,我院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79名。现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2002年3月,是汕头市人民政府主办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我院目前有专任教师约600人,学生约1.4万人。副高以上职称157人,中级职称346人,硕士学位以上的397人。学院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坚持“以人为本、以职业素质培养为核心”的办学理念,秉承“知行合一、德技双馨”的校训精神,实施文化强校、人才强校、质量立校、打造管理特色战略,“立足汕头、服务粤东、辐射广东”。培养具有高素质、高技术、高技能的职业化应用型专门人才,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力争建设成为区域性高职教育研究中心及新技术推广中心。
二、招聘对象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博士研究生或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博士。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外出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招聘公告的发布
在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shantou.gov.cn/hrss/)、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shantou.
gov.cn/hrss/)同步发布公告。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需扫描下方二维码提交个人报名信息
报名地址:各招聘会现场汕头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摊位
报名咨询: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考生咨询(含节假日周六日),汕职院人事处:0754-83582509
(二)报名场次及时间地点:
第一场: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国博士”专场招聘会
时间:2021年4月7日(周三)9:00-12:00
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尔滨工业大学
第二场:东北大学“中国博士”专场招聘会
时间:2021年4月10日(周六)9:00-12:00
地点:吉林省沈阳市东北大学
第三场:兰州大学“中国博士”专场招聘会
时间:2021年4月15日(周四)9:00-12:00
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兰州大学
第四场:陕西省“中国博士”专场招聘会
时间:2021年4月16日(周五)9:00-12:00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第五场:四川大学“中国博士”专场招聘会
时间:2021年4月19日(周一)9:00-12:00
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四川大学
第六场:重庆大学“中国博士”专场招聘会
时间:2021年4月21日(周三)9:00-12:00
地点:重庆市重庆大学
第七场:武汉大学“中国博士”专场招聘会
时间:2021年4月21日(周三)9:00-12:00
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汉大学
第八场: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博士”专场招聘会
时间:2021年4月21日(周三)9:00-12:00
地点:湖北省武汉市华中科技大学
第九场:湖南大学“中国博士”专场招聘会
时间:2021年4月25日(周日)9:00-12:00
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湖南大学
(三)资格审查:汕头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审核并现场反馈审核结果。对资格审查通过者即发放《报名回执》;对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或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现场面试之前补全的,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1.个人简历1份和本人填写《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2)(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和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4.尚未毕业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高校毕业生推荐表等或在读证明等材料。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2.汕头职业技术学院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专业设置。应聘人员在报名填写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如实填写。
应聘人员应按《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所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均可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
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专业大类”的(即附件3《专业参考目录》中代码为2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专业大类”所含“学科”(即代码为4位数)或“具体专业”(即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例如,某一岗位的专业要求为“经济学(A02)”,那么该类所含的学科“理论经济学(A0201)”或具体专业“西方经济学(A020104)”等,均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所含“具体专业”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例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应聘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应聘人员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考岗位专业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按要求提供相近专业证明材料。
(六)招聘方式
1.组织实施。本次招聘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面试工作由汕头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2.面试方法和测评要素:面试方法为现场面谈,主要测试思想政治素质、沟通交流能力、学术科研成果、价值观取向和综合素质等方面。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防疫工作。防疫工作由招聘会组织方具体实施并严格执行,应聘人员参加招聘活动需全程佩戴口罩,并提供健康码(绿码)。
(七)面试成绩合格和入围体检人选公布
在面试结束当时段,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并于面试结束次日依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排名(面试成绩相同的,以主考官给分高低顺序确定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排名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将面试成绩合格人选、体检人选在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对进入体检人选,由汕头职业技术学院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
(八)体检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和汕头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要求执行,由汕头职业技术学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教师人员体检标准为《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其他岗位人员体检标准为《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由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和应聘人员协商确定,于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前完成。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体检费用由汕头职业技术学院负责。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在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考察公告。考察环节由汕头职业技术学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成立考察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十)拟聘人选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由汕头职业技术学院确定为拟
聘人选。招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对面试成绩合格人选,有特殊情况不便进行体检或考察的,视情况延后体检或考察,先进行拟聘人选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汕头职业技术学院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市委组织部官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岗位类别、拟聘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学历学位、面试成绩及体检、考察是否合格等,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博士拟聘人选,报市人才办提交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十一)聘用
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汕头职业技术学院按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岗位聘用按《关于印发〈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汕人才发〔2020〕1号)执行。
(十二)递补事宜
本次招聘的博士研究生岗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在面试成绩合格人选中可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截止至拟聘人选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自愿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招聘名额调剂(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面试前,汕头职业技术学院根据报名情况和岗位需求,需增加招聘名额的,经报市人才办批准,可适当调剂招聘名额。
八、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严肃公开招聘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九、联系部门、监督部门电话
联系部门、电话:汕头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0754-83582509
监督部门、电话:汕头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
0754-83582512
十、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官网:
http://www.stpt.edu.cn/
点击下载>>>
1.2021年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外出公开招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岗位表.xls
2.2021年汕头市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报名表.doc
3.2021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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