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关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工作部署,现结合实际,对我区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含中职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准备工作
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报名开始前,自行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1.参加“普通话”测试,取得合格普通话等级证书;
2.申请人员完成毕业证书鉴证,取得学历鉴定有效证明;
3.完成《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鉴定工作。区内公办教师由所在学校鉴定;社会人员由所在镇(街道)鉴定;人事关系挂靠在人才交流中心的由所在人才交流中心鉴定。
二、参加体检
1.体检医院:潮阳区大峰医院。地址:潮阳和平大峰风景区东侧。联系电话:82256266;
2.体检抽血统一要求空腹,其他体检注意事项详见后面附件2里面大峰医院的“体检须知”;
3.体检时须自带本人身份证及体检表。体检前,申请人必须将体检表中个人基本信息、申请资格种类等项目先按要求填写清楚,贴上相片,并到区教育局五楼502室加盖骑缝印章,于体检当天自带到医院参加体检。
4.体检时间:2018年9月18日,上午8:00开始体检。
三、网上报名
1认定申请人应于2018年9月11日至9月19日自行登录中国教师资格证网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报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并生成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3纸双面打印)一式二份。其中:
(1)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2)其他申请人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2. 选择现场确认点。
网上报名时,选择“教育局确认点”。
四、现场审核确认
1.认定申请人应于2018年9月18日—9月20日向认定机构提交相关认定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和网上确认。现场审核确认地址:区教育局五楼502室,联系电话:88720378,区教育局地址:潮阳东山大道平北路段189号。
2.现场审核确认时应按规定提交相应的认定材料及证件。
申请人需向认定机构提供以下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用A3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并在指定处签名);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和学历鉴定证明。学历鉴定证明可以是《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指定体检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体检后体检表由医院收回并统一送区教育局);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7)师范毕业生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实践课程成绩证明。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提供《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打印;
(8)本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本区户籍的提供人事(劳动)关系在潮阳的证明材料或居住证;
(9)近期小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与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10)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所提交材料中复印件统一用A4纸并按以上顺序装订好。
五、其他事项
2018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范围、认定条件及以上未涉及的其他事项,按省“粤教继函〔2018〕46号”及市“汕市教人〔2018〕162号”文件规定执行。
本次工作相应文件及表格可到“汕头市潮阳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中的“公示、公告”栏目查询与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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