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19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 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
今年9月12日至9月18日是第19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19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16〕2号)和省教育厅、省语委《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19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粤教语〔2016〕11号)要求,扎实开展好本届推普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大力推行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活动时间
9月12日至9月18日
三、总体要求
(一)紧扣主题,精心组织。今年是国务院发布《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60周年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发布实施16周年,全市教育系统特别是各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要紧扣本届推普周活动主题,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精心策划,周密安排,认真制定本届推普周活动方案,继续深入宣传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为汕尾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工作环境。
(二)加强统筹,城乡并进。各地各学校要加强统筹谋划,协调联动,充分发挥学校在推普周活动中的基础阵地作用,将推普周宣传活动与学校日常工作和教育教学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做好城镇学校推普工作的同时,将推普工作向农村及边远地区学校延伸,通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推普下乡活动,支持帮扶农村学校提升语言文字工作水平。
(三)创新形式,丰富内涵。各地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推普周活动的组织领导,充分利用校园网、广播站、黑板报、宣传栏、校报校刊等载体刊(播)本地本校推普周系列活动,主动联系当地主流新闻媒体加强宣传。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探索开展投入少、效果好、师生乐于接受的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涵,使推普宣传雅俗共赏、喜闻乐见。开展好“八个一”活动,即:作一次国旗下的推普宣传讲话;显示或悬挂一条宣传标语;出一期推普主题黑板报;开展一次“大力推行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主题班队会活动;组织一次“小手牵大手,同讲普通话”活动;开展一次经典诵读比赛;组织一次规范汉字书写或汉字听写比赛;开展一次“啄木鸟行动”。
三、有关事项
(一)本届推普周期间,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继续制发推普周宣传海报和公益广告,届时请各地各学校及时播出或印制张贴。推普周公益广告可在教育部语用司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moe.gov.cn/s78/A18/moe_807/201609/t20160902_277471.html)
(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结合本届推普周的主题,紧密结合本地本校(园)实际制定活动方案,于9月30日前,把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一并报送至市语委办。
(三)市实验幼儿园等被确定第五批汕尾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园)培育对象的13所学校(幼儿园),务必要开展好推普宣传周活动,并做好档案资料的整理存档工作。
附:第19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海报
汕尾市教育局 汕尾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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