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高中(含中职)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通知
各有关人员:
根据我局《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汕教函﹝2016﹞403号)要求,我局对今年秋季申请认定高中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并现场资料确认合格的人员(持“广东省自学考试心理学、教育学合格证书”人员,名单见附件1)需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地点和时间
测试地点:汕尾市实验小学;
测试时间:2016年10月22日上午,请参加测试人员于8:10(其中陆丰市、陆河县和华侨管理区参加测评人员可在推迟至9:10)前到市实验小学签到。
二、测试形式
说课和面试。
三、测试程序
1.签到处签到(教学楼B栋西梯3楼会议室);
2.在休息室休息;
3.备课(20分钟) ;
4.测试(10分钟左右,面试主要是如何运用心理学、教育学理论解决教学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
四、注意事项
参加测试人员须带身份证原件和相片1张,测试前下载填写《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登记表》(附件2,填写前4行),并贴上相片。进入测试室时将《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登记表》交给测试老师,身份证经测试老师确认后退还本人。
附件:1.2016年秋季高中(含中职)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
学能力测试时间安排表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登记表
汕尾市教育局
201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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