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精神,促进民办幼儿园依法依规办学,完善我市民办幼儿园年检制度,拟于2019年6月对80所随机抽取的民办幼儿园年检情况开展抽检。现公开招标年检抽检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深圳市教育局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制定抽检工作方案及相关工具,2019年6月10日前完成;
(二)组建4个(含4个)以上抽检小组,成员包括由学前教育、卫生保健、安全管理、财务管理、教育督导等人员,每组不少于5人,2019年6月10日前完成;
(三)对经市教育局随机抽取的80所民办幼儿园进行抽检,2019年6月底前完成;
(四)整理抽检资料,出具抽检报告,2019年7月15日前完成。
三、项目经费
本项目经费为人民币20万元以内。主要用于:
(一)抽检工作人员劳务费;
(二)抽检工作人员交通费和工作误餐费;
(三)2018年度民办幼儿园年检抽检报告撰写费。
四、申报条件
(一)在深圳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学前教育或教育相关的社会组织。
(二)具有在本市从事教育或学前教育相关的咨询服务、评价检查、调查调研等资质,在我市学前教育或教育行业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同等条件下,曾经从事学前教育评价检查的可以优先。
(三)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无区级(含区级)以上行政处罚。
五、招标程序
(一)发布公告
市教育局在门户网站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时间为2019年4月24日-5月6日,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需在公告截止时间内提交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
(二)提交材料
1.项目申报书(含工作方案及经费预算)。纸质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电子件1份,发往指定邮箱。
2.机构注册资料:包括本单位法人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相关专业资料:在本市曾经组织的评价检查活动及相关证明材料;抽检小组成员资质证明(含专业学历及从业资格等)。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无区级(含区级)以上行政处罚证明资料。
申报机构须于2019年5月8日(星期三)下午18点前发送电子邮件,邮寄纸质件(以邮戳和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请在信封和邮件主题处注明“2018年度民办幼儿园年检抽检机构”字样。
(三)审查资格,确定入围单位。
(四)现场评审。市教育局将依照《深圳市教育局自行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于5月15日组织现场评审。
(五)评审结果。对评审结果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与中标机构签订委托协议。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1102室
邮政编码:518026
联系人:杜坚
电话: 0755-88125682,0755-88121564,13798226560
电子邮箱:xqjyc2088@sz.edu.cn
附件下载:申报书.dox
深圳市教育局
2019年4月24日
本文标签:广东教师资格考试 深圳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度民办幼儿园年检抽检机构公开招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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