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深圳市教育局
二、项目内容
2018年民办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班(共一期50人)
三、时间安排
拟定于2018年12月-2019年3月,地点在深圳。
四、申报条件
(一)投标机构须在本市合法注册、开办三年以上,具有为政府部门和大型企事业机构提供培训的有关资质;
(二)培训理念先进,专家资源丰富,培训方式深受欢迎,培训效果好,社会信誉度高。
(三)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无区级(含区级)以上行政处罚。
(四)开发相关的课程,具有一定的远程培训能力;
(五)承办过我市相关民办中小学校长培训的机构优先考虑。
五、具体要求与时间安排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此次项目将于2018年11月22日-11月28日在深圳市教育局(http://szeb.sz.gov.cn)网站发布公告。
(二)提交材料
1.项目申报书(含工作方案及经费预算)。纸质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2.机构注册资料:包括本机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相关专业资料:本机构在本市组织开展的具有为政府部门或者大型企事业单位机构提供培训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承办相关项目经验的证明资料。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无区级(含区级)以上行政处罚证明资料;
5.投标人认为与本公告规定相关的其他证明文件。
申报机构须于2018年11月28日上午11:00点前邮寄纸质件(以邮戳和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请在信封和邮件主题处注明“2018年民办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班项目”字样。
(三)审查资格,确定入围机构。
(四)现场评审。市教育局依照《深圳市教育局自行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将于11月底组织评审。
(五)评审结果。对评审结果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与中标机构签订委托合同。合同签订一年,可视情况续签两次。
六、评审及定标方法
(一)评审方法
组建3-7人评审小组进行评审,根据投标机构投标书及其他材料,综合评估确定中标机构。
(二)评审因素
综合评估投标机构的资质情况、行业经验、历史业绩、及报价等因素。
(三)定标方法
根据评审小组所有成员打分情况,分别计算投标机构得分,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
七、费用标准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和财政厅制定的《广东省“强师工程”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园)长省级培训项目管理规定》(粤教继函[2014]47号)收取费用。集中培训、跟岗实践费用按照每人每天450元收取,远程培训费用按照4元/学时收取。培训经费总计44.35万元。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2089室
邮政编码:518026
联系人:魏晓亮、德尔根曼
电话:0755-88101537 0755-88128483
电子邮箱:deergm@sz.edu.cn
本文标签:广东教师资格考试 深圳 关于遴选2018年深圳民办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班承办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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