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学、中心小学、幼儿园,市启智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华南师范大学附属阳春学校,德恒实验学校,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16〕5号),下称《实施方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有关评聘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16〕7号)、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阳人社发〔2018〕154号)和《阳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阳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阳人社发〔2016〕269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市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一)全市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少年宫、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和其他校外教育机构中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并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在岗人员(以下统称中小学教师)。
(二)我市民办学校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
二、申报评审条件及其他说明
(一)申报评审条件。
按照粤人社规〔2016〕5号和《广东省特殊类型学校(机构)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补充说明》的规定执行。
(二)其他说明。
1.年限计算办法。
现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时间自首次起聘时间累计计算,申报人学历、资历、业绩等计算截止至2018年8月31日。
2.计算机应用能力。
根据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阳人社发〔2018〕154号)和教育系统实际,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要求。
3.继续教育条件。
按照《广东省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申报评审时需提交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系统打印的合格证明书,2018年可以不提交。
4.推行电子证书。
2018年度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通过信息系统制作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评审通过人员可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纸质证书。
5.援藏援疆教师。
援藏援疆教师申报职称,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援藏援疆教师支教工作的通知》(粤教政务函〔2018〕24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6.教学满意度测评。
由于我市尚未全面开展对教师教学满意度测评工作,今年暂未作为必备条件。
7.同等学历。
在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技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8.转系列申报。
(1)中学、小学教师职称已合并为一个系列,因此,在不同学段、学科任教,不需要转系列评审;不同学段、不同学科的任教经历(资历)、取得业绩可以合并计算,但由低学段转换到高学段任教的,需先取得符合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2)从其他类型学校教师岗位(含中职、技工、高职、高校等学校)调入中小学,因调入前取得职称不属于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按规定先转评中小学教师职称,其原任教经历(包括班主任)可视同中小学教师经历,原聘用在教师岗位的年限可视为中小学教师同等级资格的资历。
(3)非学校类型单位工作岗位调入中小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申报评审应符合相应等级的中小学教育教学岗位工作年限,原技术等级岗位年限不能视为对应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等级年限。
三、申报及评审工作的基本程序
(一)核定空缺岗位数量。
各学校(单位)按照岗位设置方案和粤人社规〔2016〕7号要求,在本单位空缺岗位数内,审定学校用于申报相应等级职称的岗位数和用于聘任原低聘人员的岗位数。
(二)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按规定程序向学校提出申请,根据学校(单位)制订的《教师职称竟聘推荐方案》,参加相应级别职称岗位的竞聘。
(三)学校考核推荐。
学校(单位)成立以一线教师为主的推荐委员会(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一线专任教师(没有兼任行政职务)不少于4人,推荐委员会成员与参加竞聘教师有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需要进行回避。参加竞聘人员在校内公开述职,学校推荐委员会对参加竟聘人员的师德、业绩、能力及任现职以来各学年度的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和审核后,提出推荐意见,由学校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四)公示,报名。
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在校内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人员登陆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报名,学校在审核申报纸质材料和网上申报材料合格后,在网上将材料提交教育主管部门。
(五)材料、资格的审核。
市教育部门和市人社部门对申报人员资格是否符合、表格填写是否规范、报送材料是否齐全等进行审核。
(六)组织说课讲(评)课。
一是各镇中心小学负责本辖区小学(幼儿园)申报教师的说课、讲(评)课考核工作;二是市教育局委托市直属学校以及乡镇中学自行组织说课讲(评)课考核;三是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和电化教育机构由市教研中心负责组织说课讲(评)课考核。四是城区幼儿园在市教研中心的指导下由市教育局幼教专干负责组织说课讲(评)课考核。(操作指引另文)
(七)网上提交名单。
说课讲(评)课完成后,各学校(单位)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提交审核通过人员名单。
(八)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审核材料。
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根据有关要求受理申报材料,组织专人对报送的材料逐一审查核实,符合规定要求的,提交评委会评审。
(九)专业(学科)评审。
评委会按照粤人社规〔2016〕5号标准对申报人员资格是否符合、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核,并对申报人进行综合评价。
(十)申报中级职称教师的答辩(初级不用答辩)。
由专业(学科)组对申报中级职称的教师进行面试答辩,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评委会评议。
评委会进行综合评议、表决。
(十二)公示。
评审结束后,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阳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阳春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同时将结果反馈到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投诉的,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将核实后的结果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三)核准、发证。
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核准后发证。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述职报告。
申报中级的述职报告一般要求达到1500字以上(初级1200字以上),主要陈述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师德表现、履行教育教学工作职责情况、参加继续教育、取得业绩及荣誉、开展教研活动等情况。申报者是学校领导的,其述职报告除反映学校管理和办学业绩外,还须着重反映其参与学科教学、教学业绩及荣誉、开展学科教研等情况。调入的教师须着重反映调入后的教育教学水平、能力和业绩等情况。
(二)申报中小学中级教师职称人员报送本学科教学研究论文1篇,申报初级教师职称人员报送本学科教育教学经验总结2篇或论文1篇。
1.报送论文。
(1)所送论文要求不少于1500字,并且是获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自己独立撰写的。
(2)发表的论文送复印件,复印件须包括封面、目录和论文;论文发表是指在ISBN刊号(国内、国际标准书号)发表并公开出版发行的刊物。未发表的论文要注明写作(发表)时间,并由科组长或教导处(教务处、教研室)负责人在论文封面一加具“该论文是申报人本人所写”、审核人签名、学校(单位)盖章确认。
2.报送本学科教育教学经验总结。
(1)篇数要求。
申报高中、初中二级教师职称的需要提供2篇,申报小学、幼儿园二级教师和三级教师职称的提供1篇。
(2)质量要求。
本学科教育教学经验总结要求能结合教学实践经常进行教学反思与总结,任现职期间,独立撰写本学科教育经验,每篇要求1500字以上。
3.送审论文(包括发表论文)和优秀育人经验总结或案例需要提交电子文档,文档格式为word,每个教师送审的论文、优秀育人经验总结或案例作为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写上姓名,学科和顺序号(按名册表顺序),文件夹按《名册表》顺序排序。学校将所有送审文件夹进行压缩,命名为《XX学校2018年中初级职称评审论文材料》。
(三)复印件、证明材料。
复印件和证明材料统一用A4纸(课程安排表可用A3),按送审目录顺序装订;复印件必须由审核人签名,并写上“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然后加盖单位公章;学校(单位)出具的证明,须由证明人签名,如公开课证明、异地班主任证明等,没有出具证明人签名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四)申报表格。
《阳江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申报表)(简称《申报表》,附件1)和《阳江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推荐表》(简称《推荐表》,附件2)在阳江教育信息网下载,请按模板模式填写。《申报表》用A4纸双面打印,原件上报;《推荐表》用A3纸单面打印,以上两份表格均可打印或申报者本人用钢笔、签字笔以正楷字体填写,填写内容必须一致,表中个人承诺栏必须由申报人亲笔签名。
(五)材料整理的要求。
1.《2018年申报 级教师职称名册表》(简称《名册表》,附件5),以学校为单位,按学科顺序用word文档A4纸分类一式3份报送,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c7658312@163.com。中学职称学科顺序:思想政治(品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电教、信息技术、心理学、综合实践活动、职业教育专业课、其他。小学职称学科顺序:品德与生活、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学、科学、其他学科。特殊教育和幼儿园系列不分学科。
2.《推荐表》复印15份,与原件一起放在档案袋内,在档案袋右上角写上学科,各学校教师申报职称的档案袋要相对统一,档案袋封面包括送审材料目录、姓名、学科和等级等。
3.《2018年申报 级教师职称情况统计表》(简称《统计表》,附件6)一式一份报送(A4纸打印),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c7658312@163.com。
4.“说课讲(评)课”完成时,将考核结果填入《阳江市中小学教师申报职称评审申报表》相应栏目,同时将《考核结果表》(附件7)按名册表顺序排序,一式2份报送(A4纸打印),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c7658312@163.com。
5.论文的电子文档报送:学校以学科为单位报送文件包,文件包中的文档按《名册表》顺序排序编号。
6.复印件、证明材料按《阳江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中、初级职称送审材料目录》的顺序装订。
7.申报材料按申报级别分别报送。
五、报送材料时间
各学校(单位)于9月3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到阳春市教育局人事股。
六、评审收费标准
评审收费标准按照阳江市物价局《转发关于省教育厅收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阳物价收费〔2014〕43号)执行。申报评审中级教师职称每人评审费450元,初级280元。
七、其他事项
(一)各学校(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组织申报教师学习有关文件精神,领会申报条件和要求,按程序、要求精心部署好职称申报工作。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追究单位领导、材料审核人员、证明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在岗教师符合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按有关程序申报评审。
(三)根据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有关精神,建议职业学校教师向中等职业学校类别申报相应的职称。
(四)本通知附件不随文下发,各单位或个人可登陆阳江教育信息网下载。
(五)本通知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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