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全市教育系统依法治校工作,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开展依法治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粤教策函〔2017〕7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2018年阳江市依法治校创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各中小学校按照《广东省依法治校创建活动认定评分标准》(附件2)进行自查,自评得分达到70分或以上且没有一票否决事项,可申报广东省依法治校达标学校。达标学校成绩优良且达到90分或以上者,可兼报阳江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在申报表中说明)。
二、申报程序要求
学校自查自评——学校班子会议讨论同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定、推荐(市直学校不需要此项)——市教育局审议、认定。以上具体组织程序参照《阳江市依法治校创建活动申报操作说明》(附件5)执行。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一)学校申报广东省依法治校达标学校自评得分及说明(附件3);(二)广东省依法治校达标学校申报表(附件4);(三)广东省依法治校达标学校自查报告(附件6);(四)县(市、区)教育局对申报学校的扣分说明(附件7);(五)县(市、区)教育局推荐说明;(六)相关佐证材料。
市直学校报送第(一)(二)(三)和(六)项材料。申报材料同时以书面、电子版形式,在2018年4月20日前由县(市、区)教育局(或市直学校)统一报送市教育局政教科。书面材料一式1份,按要求加盖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公章;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yj3333029@163.com(若容量超过50MB,用U盘或光盘报送)。
四、名额分配和结果确定
(一)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二)结果确定
1.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组(具体人员另行通知)对新申报的学校材料进行评审,包括调阅材料和实地考察,实地考察方式方法包括现场检查、查阅档案、核对数据、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
2.实地考察时间:5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认定
拟认定学校在阳江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阳江市教育局发文认定为“广东省依法治校达标学校”,其中90分以上的同时认定为“阳江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并择优推荐申报“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
六、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及时将本通知转发到辖区每所学校,由各学校按文件要求申报,并组织开展县(市、区)级依法治校创建活动审核、认定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积极组织本地区学校参加依法治校创建活动;要以“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为指导思想,从实际出发,坚持高标准、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认定标准对照核查,确保推荐的学校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
各学校要积极参与示范校创建活动,并以此为契机,完善治理结构,提高学校治理水平,把“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精神落实到办学的全过程和各项具体工作。
联系人:周老师,电话:3333029,地址:阳江市东风三路45号,邮编:529500。
2018年阳江市依法治校创建活动
认定名额分配
单位 |
广东省依法治校 达标学校数量 |
阳江市依法治校 示范校数量 |
江城 |
4 |
6 |
阳东 |
13 |
6 |
阳春 |
30 |
10 |
阳西 |
11 |
5 |
海陵 |
2 |
1 |
市直 |
3 |
2 |
合计 |
60 |
30 |
注:阳江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可以在今年的省依法治校达标学校中兼报,也可在去年已经认定的省依法治校达标学校中申报。
本文标签:广东教师资格考试 阳江 阳江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依法治校创建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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