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社会人员:
现将《阳江市教育局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阳教继〔2018〕4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执彻行。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一)认定范围
1.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符合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
2.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二)时间安排
1.宣传和信息公布(9月11日前)
做好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宣传和信息公布工作,申请人可在阳东区人民政府网下载关于本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相关资料。
2.网上申报(9月11日至9月19日)
申请人必须在规定的网上申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证网”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其中:
(1)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2)其他申请人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申请人必须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如填错个人基本信息,责任自负。
3.体检(9月11日至9月21日)
请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阳江市阳东区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体检,体检时空腹,需带身份证和一张彩色相片。体检项目完成后,将体检结果及其他资料一并送阳江市阳东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确认审核(体检安排详见附件1)。
4.现场确认(9月20日至9月26日)
已完成网上申报和体检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申请材料(资料清单详见附件2),未在规定时间进行提交材料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申请。
(三)其他事项
1.本通知可在阳东区人民政府网下载,相关规定按照《阳江市教育局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阳教继〔2018〕47号)要求执行。由于教师资格认定实行网上报名,有关教师资格认定的文件和通知,请各申请人密切留意阳东区人民政府网、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网及网上发布的相关信息。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打印要规范,统一用A3纸打印,用两张A4纸粘并成A3的申请表不合格,申请人的个人简历须从高中开始填起。
3.《申请人思想道德鉴定表》第1-3栏申请人填写,第4-11栏由申请人所在单位(要有人事权的单位)填写,所在单位没有人事权的申请人或没有工作单位的社会人员由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居委)填写,并在“(单位)填写人(签名)”一栏加盖单位或村委会(居委)公章。
4.阳江市阳东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设在阳东区教育局六楼人事股(地址:阳江市阳东区湖滨西路20号),联系电话:0662-6616795。
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
(一)注册范围
1.未曾参加过首次注册的在职在岗教师。
2.2018年上半年首次注册未成功的(含因故“暂缓注册”)。
(二)网上报名(10月25日至11月2日)
各学校组织参加定期注册的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证网如实填报定期注册数据,打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
(三)现场确认(11月3日至11月9日)
已完成网上报名的教师需到定期注册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各市、县(区)教育局要按照“相对集中、就近便利”的原则设置确认点,以学校为单位组织本校教师到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首次定期注册现场确认须提交如下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
3.身份证复印件;
4.与教育行政部门或任教学校签订的有效聘用合同;
5.任教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6.最近一年的年度考核合格证明或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7.学校教师资格首次注册人员名单(见附件6,由所在学校统一填写报送)
(四)继续做好教师资格证书的补发、换发等工作,敦促教师做好教师资格证的持证工作。
(五)严格按照省规定的时间节点做好注册的网报、审核、初审、复核等工作,并在11月16日前把各现场确认提交的材料报送到区教育局人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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