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考生: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为严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查工作,确保考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复查成绩的程序,复查工作需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考生可于面试成绩公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所报考的考区提交成绩复查申请(见粤教师〔2016〕2号文)。考区于15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网上公告或者通知考生到审核点查看复查结果。
二、成绩复查步骤:
(一)考生填写《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申请查分登记表》(简称《考生申请查分登记表》,见附件)。
(二)考区管理员登录省考务指挥系统,点击“复查分数”,选择“增加”,填入考生准考证号码,即可查询考生本次面试成绩。
(三)考区负责人联合考点负责人核查考生的《考官面试评分表》、《考评组面试评分表》纸质材料,核查结果填入《考生申请查分登记表》。
(四)如考生的初审成绩与原分数不同,成绩须进行更正时,考区须向省继教中心报送《考生申请查分登记表》、《考官面试评分表》和《考评组面试评分表》等三份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考区负责人签名并加盖考区公章。上述材料扫描件通过指挥系统“情况汇报”栏上报,同时将上述纸质版材料邮至省继教中心;若考生的初审成绩与原分数相同,不需报送上述材料。
(五)省继教中心进行复审,将更正成绩报教育部考试中心。
(六)教育部考试中心回复后,由考区将复查结果(合格、不合格)告知考生。
三、复查成绩只核查是否漏评分、加错分或录错分,不核查评分标准。
附件: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申请查分登记表.doc
云浮市教育局
2019年3月4日
本文标签:广东教师资格考试 云浮 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 复查的说明(附:考生申请查分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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